按病种分级分级诊疗重庆模式初见端倪
12月7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市将首批选择急性肠炎、慢性肠炎等50个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试点首诊制度,引导市民首诊在基层,以形成“小病在社区,医院”的就医新格局,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目标:重庆分级诊疗模式到年逐步形成
意见中提及的基层首诊制度,即常见病、多发病,第一次就诊先到基层医疗机构。目前,我市首批选择50个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试点首诊制度,今后将适时扩大病种范围。为确保在医院转院的通道,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之间也将实现有序的双向转诊,也就是说,医院转病人,大医院收治的病人必要时也可以转向基层。危急重症患者、儿童疾病医院治疗,无需基层首诊。
意见要求,到年,重庆市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试点区县(自治县)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二、三级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次达到其住院人次的10%以上。到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初步建立符合重庆市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优化:医院转诊 挂号住院都更便捷
分级制度实行后,市民医院挂号、检查、住院都将更便捷。分级诊疗制度还将推行按病种付费,实行定点管理,按人头付费。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的,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医保起付线。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将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基本药物目录外的医保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意见还要求,上级医疗机构要在挂号、检查、住院等方面为转诊患者提供便捷优质服务,逐年增加基层医疗机构转诊预约号源,到年不低于20%,转诊和预约挂号的患者在三级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对检查充分、诊断明确的患者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做重复检查。对适合向下转诊的患者要及时转至下级医疗机构,并做好后续治疗交接工作。下级医疗机医院的诊疗建议,根据病情制订适宜治疗方案。
服务:签约家庭医生 上门服务将普及
家庭医生的概念,在美剧中深入人心,现在,这样的就诊制度,也将来到你身边。根据意见要求,各级机构将引导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一家基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医院,明确签约服务条件和内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按约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签约服务的对象最开始是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然后逐渐扩展到普通人群。也就是说,普通人也可拥有家庭医生。
医院的角色将更加清晰
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一级及以下社会办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其中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肾病等诊断明确和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治疗、康复、护理、复查、随访,传染病发现及转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慢性病医疗机构提供康复、护理和维持治疗服务。
医院:主要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医院向下转诊的亚急性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和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城市三级医疗机构(医院):提供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
医院提供中医特色服务。
首批50种试点病种
急性肠炎慢性扁桃体炎(非手术)
小儿支气管炎阑尾炎(非手术)
慢性胃炎前列腺增生症(非手术)
腰肌劳损疱疹性咽炎
上呼吸道感染小儿支气管肺炎
急性扁桃体炎慢性胆囊炎
附件炎骨性关节炎(非手术)
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非手术)
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
盆腔炎慢性阻塞性肺病(迁延期)
高血压病锁骨骨折(非手术)
颈椎病肩周炎
慢性支气管炎宫颈炎
淋巴结炎脑梗塞恢复期
胆结石(非手术)前列腺炎
脑神经衰弱正常分娩
结膜炎软组织损伤合并轻度感染
急性胃炎慢性肠炎
牙周脓肿营养不良性贫血(轻度)
下尿路感染功能性子宫出血(非手术)
细菌性痢疾上下肢骨折(非手术)
急性乳腺炎输尿管结石(非手术)
痔疮(非手术)急性支气管炎
梅尼埃病带状疱疹
更年期综合征糖尿病
文章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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